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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一只鸟同行

来源: 南部文学汇 时间:2021-07-01

与一只鸟同行

头、颈、背是黑色,腹部则是纯白色,这种羽毛色彩的分布、再加上有着短剑一样的尾翼,由此我敢断定,此刻在我左右蹦蹦跳跳着觅食的这只鸟是一只喜鹊。

偶尔也在离市中心较远的人行道上行走。因为市中心的喧闹糟杂尚未漫延至这里,行人车辆很少,所以空气跟阳光显得格外清新亮丽;假如没有急事,此时此刻当可以闲庭信步,悠然自得;运气好的话,还能与一二只知名或不知名的小鸟同行一段路,尽管时长与距离都很短暂,但也颇令人愉悦和幸慰了。

毫无疑问的是鸟类不仅仅是一种生命,简直就是大自然的精灵。它那展翅翱翔于天空的本领,自古以来只能令人类羡慕而无法企及,然而人类却凭着自己的所谓聪明才智,将这大自然的精灵要么变成笼中囚、要么使之成为盘中餐,以为这是天经地义而毫无愧色。毎毎看见有鸟儿惨遭不幸,我就会顿生怜惜以至郁闷时日。当然,这种不太“健康”的情怀并非天生就有,而是我逐渐领悟到的。

在此我不能不坦白一件我小时候所犯下的一桩“罪行”。记得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,我还是一名居住在乡下的初中学生。有位同学自制了一把土铳,便邀上我及另一同学,选择到我家后院试射。后院有棵高大的白杨树,而树梢上刚好有只羽翼丰满的喜鹊正在歇息,这自然成了射击的很好标靶了。因为使用的是钢珠散弹,射程又不远,所以我几乎不用瞄得太准,随着“砰”得一声枪响,那只可怜的喜鹊便应声掉落下来,并在地上扑腾了几下才死去。事后便遭到奶奶的斥责,她说喜鹊是人们很喜欢的报喜鸟,落在谁家的房前屋后都是吉祥的兆头,你怎么能杀害这种益鸟呢?我当时则不以为然,虽没强辞夺理,但也若有所悟。随着年龄及阅历的增加,我终于明白,当初轻率地剥夺一只生灵性命的鲁莽行为,的确是一种罪过,至今想来,多少还有些愧疚!

其实,倡导建立和谐社会,当然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,以及人与其它生灵种类的和谐。在这个星球上,人固然可以做到唯我独尊,却不可能做到唯我独存。我想,之所以说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这一定义,其很根本的理由就在如此!

好在与我同行的这只年轻的喜鹊,对我的过往行径一无所知,否则会作何感想?也许,有人会认为我的这点小情感显得矫情甚至虚伪、或者是小题大作。既便如此,我倒是希望人人都该多点矫情,哪怕是虚伪或小题大作。能有认识上的觉醒总比麻木不仁要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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